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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不存在於文字上
任何物質都有約束的(包括看得到的),例如你們看到我所打的文字,這就是一個鐵證。文字是一種約束的存在,假設我要定立校規準時八時上學,否則未能上學的學生遲到。因此,物質在於文字灌輸的思想。如果每個人都要準時上學,那麼學生就會因為上學而失去自由。人類作為一種神經反映的動物,理不應該去約束學生的自由,因為人類不是機器人。<div></div> 自由存在於心靈和行為上。只有心靈自由,沒有行為自由,這種自由是不夠的。只有行為自由,沒有心靈自由,這種行為不是自我限定的,不算是真自由。 自由是否只是自己的想要?面對一切限制,是否就是沒有自由?例如:面對一座山擋在前面,覺得不能過去是不自由?還是知道要轉個彎,那個知道、選擇是否才是自由? 妳說的純粹的自由連人都不是,因為只要人被定義就不自由了 我在猜你的意思是,一旦規範被化為文字(像法條甚麼的),而只要我們確實地執行了那些規範,我們的自由便受到了限制。我同意在行為的可能性上,的確是如此。法律上明訂了殺人罪的刑罰多少遏阻了我們殺人行為的可能性。
但即使如此,我們未必失去了心靈上的自由。當然,這種自由從某種角度來看是不夠的。但有的時候規矩的定立,或者自己約束自己部份的行動自由(不讓自己亂花錢),未必總是壞事。有些約束跟少許的不自由,以長遠的角度看來,反而可以讓群體與個人獲得更多的利益。
(當然,對行動的約束的程度有一個很微妙的平衡,比方說校規如果訂得太嚴格,很可能會對學習有反效果,但訂得好的規定,或許也有幫助學習的可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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